厦门海事法院成立于1990年3月21日,管辖北至福建省与浙江省交界处,南至福建省与广东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其中包括东海南部、台湾省、海上岛屿和福建省所属港口发生的我国法人、公民之间,我国法人、公民同外国或地区法人、公民之间,外国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厦门海事法院现设有办公室、立案庭、海事庭、海商庭、行政和生态庭、审监庭、审管办、执行庭、研究室、政治部、督察室、机关党委、涉台庭(自贸庭)、法警支队及福州、宁德、东山3个派出法庭。
法院本部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906号, 值班电话:0592-5287777,传真0592-5287000;
福州法庭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8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十七楼, 联系电话:0591-88028066,传真0591-88028086;
宁德法庭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清源路1号,宁德中级人民法院四楼, 联系电话:0593-2975711,传真0593-2975711;
东山法庭地址: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法院六楼, 联系电话:0596-5655126,传真0596-5655136;
涉台案件审判庭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一里197号涉台审判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2-6197105,传真0592-6197301。
地址:厦门湖里区金尚路906号 邮箱:hsfy@xm.gov.cn
版权所有:厦门海事法院 Copyright 2020-2030 www.xmhsf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rd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厦门海事法院 闽ICP备1001246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1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