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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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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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8
日讯 6月12日,盛夏的天空飘着零星小雨。厦门海事法院东山法庭副庭长陈萍萍一行刚刚从漳州浯屿岛办完案。返程的路上,一个熟悉的背影引起了陈萍萍的注意。“张阿婆!”陈萍萍脱口而出。听到这声亲切的招呼,前面的张阿婆转过身来,愣了一下,随即俩人惊喜地拥抱在一起。
“上我家坐坐,我家就在那。”张阿婆回过神来,指着路边还没有装修的新建三层楼房,热情地招呼陈萍萍,“这是全家靠着当年那艘渔船攒下的家业,以后你们来了就可以住我家了。”
12年前,浯屿岛的渔民张阿婆与陈萍萍首次见面的时候,却在陈萍萍面前号啕大哭,声称自己被冤枉了,恳请陈萍萍主持公道。
原来,张阿婆遇到了一桩借贷纠纷。确切地说,应该是被算计陷入纠纷的。
当时,66岁的张阿婆与相依为命的儿子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打算建造一艘渔船出海捕鱼。经别人介绍,她向一个叫陈强的人借了20万元。而陈强告诉张阿婆,这钱是他向一个叫杨景的人借的,再转借给张阿婆。后来陈强带了债权人杨景来到张阿婆家,杨景证实了陈强的说法。
2004年8月12日,杨景带着妻儿来到张阿婆家,自称被黑社会追债,请求借住一段时间,张阿婆爽快答应了。住的时间久了,彼此间也熟悉起来。“我借给陈强的20万元钱算7分月息,如果你能把欠陈强的20万元钱给我,我按1.5分利息算。”杨景对张阿婆说,只要张阿婆先还2万元钱,剩余18万元写张借条就可以了。
张阿婆早前向陈强借的钱也是算高利息的,见有利可图,欣然答应,便在杨景写好的借条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昨天你儿子没签字,借条无效。”第二天,杨景要求张阿婆重新签一张。基于对杨景的信任,张阿婆母子俩连借条内容都没看,就在杨景写好的新借条上签了字,按上了手印,杨景也当着他们的面撕毁了前一张借条。张阿婆的麻烦由此开始。
2004年10月28日,杨景离开了张阿婆的家,11月16日,他就委托律师向法院状告张阿婆,要求法院判决张阿婆母子还欠款76万元,另加利息14.9万元,合计90.9万元,并确认他对张阿婆家的渔船有抵押权。与此同时,杨景还申请保全了渔船。
面对突如其来的巨额官司,张阿婆在儿子的搀扶下,一走进厦门海事法院就大声哭起来。主审法官陈萍萍接待了这对自称有冤情的母子。在交谈中,张阿婆承认有借过20万元钱,但坚称没有借76万。
“这张76万元钱的借条肯定是伪造的!”张阿婆说,“我自己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签字的借条是一张跟杂志一样大的纸,而这张这么小,肯定不是我原先签的那一张。”以纸张大小来断定借条真伪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陈萍萍耐心地告诉张阿婆,如对借条真伪有异议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张阿婆当即让儿子填写了司法鉴定申请书,后来也请了律师。
一个星期后,司法鉴定结果出来,确认借条上落款处的签字就是张阿婆母子的笔迹。张阿婆一听到这个消息,当即昏倒在地。
几天后,该案第一次开庭。庭审后,合议庭进行了合议,有意见认为,借条上签名是张阿婆母子签的,证据确凿,可以下判。但陈萍萍却认为借条疑点太多,坚持进一步调查取证。“杨景说76万元是张阿婆先后三次独自一人从浯屿岛到漳州他家中拿的现金,但他却不过问这钱的用途。”陈萍萍认为这不符合常理,毕竟杨景是漳州某房地产公司的股东,还当过经理,借条上写以船舶作抵押,但为什么既没有去办理船舶抵押登记手续,也没有要求张阿婆把船舶证书交给他?“对总计达76万元的借条,杨景不放在保险柜里或其他可靠地点,而是放在随身携带的包里并且连复印件都不留存,这是否太随意?”
有疑问就要调查。陈萍萍带着书记员登上了浯屿岛,了解到张阿婆和杨景认识是经过陈强的介绍,随即前往漳州市平和县看守所调查因涉嫌金融犯罪被收押的陈强。此外,陈萍萍还向在公安、检察机关等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的朋友请教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技巧,以及通过表情、眼神、手势等来判断被调查人陈述内容真实与否。
第二次开庭,杨景对合议庭的提问前后矛盾,言语、表情、手势一点一点地暴露了他内心的不安。事实真相的面纱一层层揭开了,合议庭最后判决,张阿婆只需对20万元还本付息。
杨景不服判决,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幸亏你英明啊!”说着,张阿婆伸出满是皱纹的手,紧紧地握住陈萍萍。“不瞒你们说,那个案件结了后,我每年节假日都会给陈法官打电话,邀请她带家人来我家玩,她每次都拒绝。后来,陈法官换了手机号码,我联系不到了。”
12年不见,俩人都有着说不完的话,道不尽的情。这一幕羡煞了一旁同行的法官:作为一名法官,能“走进”当事人的心里,被当作自家亲人一样,是多么荣耀和自豪啊!
(本报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朱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