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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公正的“底线”———记厦门海事法院优秀法官洪志峰

时间 : 2018-04-27 16:17
他像茫茫大海上一座永不熄灭的灯塔,坚守在海事审判的最前沿,多年来,他审理和执行的案件无一超审限和执限、无一引起矛盾激化、无一引起越级上访,未发生一起因工作不当而引发当事人信访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良好的办案效果让厦门海事法院法官洪志峰赢得了院内外方方面面的赞誉与褒扬,他多次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政法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等称号,今年更是获得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荣誉。
“每天早上,他都会比同事早一个小时到办公室忙着计划当天工作行程;而在晚上七八时的时候,你会发现他还在街头巷尾的角落里苦等老赖现身;就算是双休日他仍会在办公室里忙碌着整理卷宗,不时拿出手机苦口婆心地做当事人的工作;数十年如一日,他就像是一根卯足了劲的发条,永远都停不下来。”这就是同事们眼中的洪志峰。
从商人、律师到今天的法官,1998年洪志峰到海事法院后,经他办理的各类诉讼案件不下四五百件,执行案件两百多件,结案的标的逾10亿元,但无一错案,无一上访。“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守得住公正的底线。”这是洪志峰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洪志峰办案讲究策略,擅长在当事人之间寻求利益的平衡点,做到案结事了。今年春节前,洪志峰法官受理了几起船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件。原告均是外省来闽打工的渔工,在工作中不慎受伤。被告都是来自于晋江、深沪、石狮当地的船东,他们长期在海上从事作业,难以通过邮寄方式有效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而部分案件还需要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如按程序审理,至少得半年时间。春节将至,盼着过年回家和家人团聚的渔工们心急如焚。案件如果处理不好恐怕会引起群体性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洪志峰没有按惯常程序邮寄送达、排期开庭,而是立即携案卷赶赴当地边调查边调解,不厌其烦地做雇主、家属、股东的思想工作,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不管是乘车还是步行,先后数十次往返于当事人家中。最终,经过反复沟通协商,三方达成和解,船东们当场付清了纠纷款。
“只有付出更多的耐心,与当事人真心交流,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洪志峰不仅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福建省某化工有限公司与中交二航局有限公司因码头建造合同发生纠纷,之后工程被迫停工,双方因此对立情绪很大,出现民工围堵公司,甚至到政府部门上访的过激行为。洪志峰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了此案,认为此案只有促成双方调解并继续施工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在送达应诉材料时,洪志峰及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并亲自到码头现场查看,最后制定了一整套的调解方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十几次的调解,双方终于相互做出让步,达成了继续履行合同的调解协议。虽然案件已经审结,双方也未提出新的诉讼,但洪志峰仍不厌其烦,一次次地帮助双方解决问题,直到工程完工。
洪志峰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法律是无情的,但法官应该有情。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机械司法,要因势利导,灵活处置,本着对双方当事人都负责的良知,及时高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
从事审判工作十多年,洪志峰身边少不了形形色色的诱惑,但最后都被他一一婉拒。他用表里如一的品行,展示了人民法官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挚情怀。
(本文刊登在2013年3月15日星期五《法制今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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