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法院 夏先鹏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代表厦门海事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我院在厦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品牌创建,努力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1至11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18件,新收标的金额63.32亿元,新收案件数同比增长12.4%。结案1758件,结案数同比增长22.4%,结案率69.8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26% ,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99.67%,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16%,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69.84%。扣押船舶57艘,拍卖船舶40艘。各项指标均符合预期。
一、 围绕五大发展,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
(一)积极服务海洋强国战略。厚植开放理念,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海洋强国以及自贸区建设,持续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如注重增强在普通海事海商案件管辖上的国家意识和主权敏感性,积极行使管辖权,去年成功调结全国法院首例涉钓鱼岛海域的“闽霞渔
(二)积极研判处置新类型案件。着眼于促进创新发展,注重研判海事审判新要求。
(三)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当前,国内经济处于转型周期,国际金融形势复杂,我院积极应对,妥善处理企业经营困难引发的各类案件,依法保障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如受理了国际航运巨头韩进株式会社破产引发的港口作业、理货合同纠纷等13件,现已审结6件,该案原告多为厦门各大集装箱公司、码头货柜公司等,我院的快速审理既探索了域外公司破产在我国的法律效力问题,亦通过保全相关财产维护了厦门各大码头公司的合法权益,极大支持了厦门东南航运中心建设;受理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诉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等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系列案7件,总标的高达4.2亿,现已审结5件。该案因钢铁企业破产而起,系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的典型海事纠纷,我院及时下判,是运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力经济转型升级的积极尝试。
(四)积极服务保障民生。不断健全完善具有海事法院特色的立案登记制度,如针对案件管辖范围广、跨区域审判等特点,在立案方式上作出可选择邮寄或传真立案、可选择就近在派出法庭立案等规定。针对船员群体起诉时普遍存在的办理委托手续不便这一“痛点”,推出远程视频认证方式,解决身份核验、委托授权核实难题,方便广大船员维权;高度重视船员劳务、人身伤亡等涉民生案件审执工作,在审理连某等88人诉福建某远洋渔业集团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及于某等十八名船员诉前申请扣押基里巴斯籍“侨泰”轮案时,从劳动者权益出发,跳脱传统做法,拓宽审判思路,仅用数日即快速高效解决纠纷,上述两案均入选福建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围绕省院“两清积”重点工作,通过加大失信黑名单上网力度、充分运用执行信息化手段等措施,清理执行积案。坚持清理旧案和执行新案并重,面对今年我院执行案件收案暴增220%,且多半为船员讨薪案件的严峻形势,多次组织会商,多管齐下。如在处理张某等190名船员申请泉州某海运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时,一方面加快执行进度,通过与船舶相关的抵押权人银行联系沟通,解决看船难题,确保船舶安全,一方面利用各大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并与东南航运中心航交所联系,商用网络发布卖船事宜,扩大船舶拍卖公告范围,同时为安抚船员及家属情绪,建立船员微信群,实时告知执行环节和细节,让船员吃下“定心丸”,及时稳定了船员情绪,化解了潜在上访风险。现该系列案已成功执结,拍卖(或变卖)船舶11艘,总金额达1亿多元,绝大部分船员已领回欠薪工资,百姓的“纸上权利”切实变为“真金白银”,极大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
(五)积极促进两岸交流融合。充分发挥涉台审判特色,以努力成为台胞解决涉台海事纠纷首选地为目标,积极先行先试,本年度有两例台湾本岛企业选择到我院起诉。在审理一起涉及台湾最大民营制造业集团台塑集团旗下公司的案件中,大胆启用专家辅助人对案涉专业问题进行充分质询,最终成功调解,效果良好;在审理台资企业漳州某芳烃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系列案时,考虑到该司重组停产的具体情况,引导债权人将扣押生产资料(危险品)的保全方式更改为保全银行账户,既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又防止矛盾激化,同时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两岸司法协助,就送达、调查取证等事项与台湾相关法院进行交流互助。着力研究涉台审判中的前沿问题,如针对涉台海域使用权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支持两岸民商事仲裁发展的司法对策等问题调研著述,并在全国性研讨会上获奖。此外,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主动与海沧区涉台涉企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局)、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加强沟通交流。在第八届海峡论坛前夕,继续与厦门海事局合作,在五通厦金航线增补五通码头宣传材料,进行法律宣传与咨询,持续提升涉台海事审判影响力。
二、 围绕司法公信,积极谋划海事司法保障措施
(一)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一步整合、构建“七位一体”海事纠纷多元化解网络,以建立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平台为目标,加强院本部的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建章立制,落实与共建单位的对接责任,确立诉调对接、法官调解、委派调解等六项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尝试在海事纠纷多发的行业、渔港建立“诉调对接子平台”,与人民调解组织、渔业行业协会等合作建立调解室,将大量海事纠纷就地化解。与福建海事局签订合作备忘录,进一步畅通联系渠道、强化业务协作,更好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福建自贸试验区及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深化与厦门港口部门的良性互动,密切与港航的沟通交流,支持港航调解中心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行业调解工作,力争为厦门港、东南航运中心的建设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海事司法服务。今年,我院被福建省高院评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二)加强海事诉讼与仲裁的良性互动。成功承办由最高院举办、福建省高院协办的“2016中国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论坛”,邀请中英两国海事司法及仲裁精英,就两国仲裁规则、海事司法实践及相关国际公约的适用等问题深入探讨,让中国企业熟悉国际规则,让外国仲裁机构了解中国海事司法审查标准,让中国的国际仲裁走向世界,提升了中国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同时该会议也得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的高度肯定,称其“有利于提升我市国际化水平,促进高端法律服务业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与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厦门东南航运仲裁院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开展经常性走访调研,建立畅通互动渠道。积极参与2016中英海事仲裁研讨会,并派资深法官在会上作专题演说,让中外与会人员感受到厦门开放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院法官还受最高院推荐,参加国际海事仲裁研讨会(北京站),并作为唯一中方法官代表在会上发表全英文演讲,展示了中国海事法官开阔的国际视野。
(三)加强司法公开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手段,全面宣传我院。今年再次发布《厦门海事法院审判白皮书(2015年)》,便于社会全面了解我院2015年审判执行工作情况;于最高院两部新规定施行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令社会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我院受理案件的新变化;在国际海事日与省高院联合召开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海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过案例宣传,彰显我国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3月份创办公众微信号“厦门海事法院订阅号”,吸引粉丝上千,以每周三期每期至少一篇原创作品的频率“发声”,凸显了活泼新颖、亲民便民的司法公开新特色;在《人民法院报》整版发表《厦门海法精品涉外案件的“中国制造”》、《厦门海法:小法庭,书写司法服务大文章》等,率先在全国十家海事法院中深度报道涉外案件审理工作,总结派出法庭审判经验,扩大海事司法影响力;自编自导自拍自演自制微电影《方寸之间》,反映了我院派出法庭干警司法为民的感人事迹,社会反响良好,传播了海事司法好声音。
三、围绕破解难题,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一)改革法官选任制度。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契机,细化法官选任标准,完善法官选任方法。探索法官选任制度的改革空间,预留一定比例的法官员额,为法官助理晋升法官及今后法官的选任来源保留空间。同时,从现有人员结构出发,对未入额的助理审判员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梳理。
(二)深化派出法庭司改试点工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派出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派出法庭审判团队的组建、裁判文书的签发、派出法庭的管理监督等八个方面作出可操作性规定,确保权责统一,为下一步的司改创造可复制经验。
(三)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一是完善繁简分流机制。针对案件暴增的情况,重视案件在立案环节的分析预判,根据案情需要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构建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结,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诉调衔接。二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一会一庭”的庭审方式改革,通过提前召开庭前会议,将案件事实进行筛选、分流,确保庭审围绕主要焦点集中进行,大幅提高审判质效。
(四)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继续坚持普通陪审员与专业陪审员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选任增补陪审员,优化陪审员结构,扩大专业陪审员的比例。院本部增补20名人民陪审员,宁德法庭在当地亦选任了5名陪审员,填补了审判力量的不足。注重提高台籍陪审员对涉台海事审判的参与度与使用面,有效化解大量涉台海事纠纷。截止今年10月,我院涉台案件陪审率达78%,是去年同期的两倍。厦门台商协会正、副会长均多次参加庭审、协力调解,参审案件的调撤结案率达100%。
四、围绕从严治院,全面加强法院建设
(一)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知行合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莫兰蒂”“鲇鱼”台风防抗抢险工作,受到最高院通报表扬;先后组织党员干警赴“红土地”长汀、厦门军营村、白交祠村等实地接受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发动党员干警到农村、社区、车站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普法咨询活动等;积极协助金安社区法律驿站建设、洪塘村村部及学习文化中心建设,激活党组织和党员活力;坚持从严治院,就派出法庭管理、执行考勤、干警轮岗交流、干部选拔任用、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实现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以系统、全面、规范的管理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和司法公信形象。全面打造懂经济、懂法律、懂外语、懂航运的复合型法官队伍。与集美大学签订共建“育德”轮法官研究实践基地协议,根据该轮的航次安排分批选派审判业务人员随船开展航海实践锻炼,此举在全国十家海事法院中尚属首创。
(二)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以政务网站为依托,打造“网上立案、网上送达、流程公开、网上阅卷申请、证据交换与质证、网上接访、网上旁听申请”等“一站式”海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并借助手机提醒功能,实现无缝对接。院本部所有法庭实现庭审同步高清录音录像,并做到“每庭必录”。配置人脸考勤系统,加强干警考勤管理。建设完成司法信息集控中心,全面实行省院所要求的“八个看得见”目标。完成院本部LED屏改造,滚动播放公示信息、《视点》节目等内容,便于干警及来访人士了解我院最新动态。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廉政周例会和廉政谈话制度。突出抓好“监督执纪”,进一步健全完善“信件、来访、网络、电话”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结合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督察活动。强化内外监督,共发放廉政监督卡和《厦门海事法院廉洁司法公开信》3600余份,坚持开展案件廉政回访工作。认真落实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未发现内部工作人员过问案件情况。
(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最高院“规模适当、庄重实用、布局规范、功能齐全”的要求,完成院本部审判区域和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主体一期工程。围绕“胸襟如海、港航如歌、格言如钟、江山如画、人品如斯”五个主题,悬挂巨型浮雕,摆放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等亲自撰文的格言警句书法作品,营造浓厚文化氛围,积极传播和展示我院特色鲜明、积极向上的文化理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我院较好地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整体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向上的发展态势,这得益于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上级法院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厦门海事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海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案件数量、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的情况,审判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海事审判水平离精品战略的要求还有发展空间,需要在质量与效率上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信息化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我们将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在新的一年里加以整改。
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精神,继续围绕市委关于未来五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的发展目标,在服务保障大局中科学谋划和推进海事审判工作:
一、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自觉提升站位,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海洋强国战略、自由贸易区战略、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全面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认真总结大要案、精品案件审理经验,力争继续形成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示范意义和规则宣示意义的精品案件。如进一步总结在处理涉钓鱼岛海域案件的成功经验,积极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认真总结我院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处理的经验,为海洋环境执法提供司法支持。注重适应扩大开放形势下案件涉外性强的新态势,开展国际公约、域外法律适用的调研,优化涉外争议裁判方法,提高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的司法能力,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涉台海事审判司法品牌,不断完善涉台审判工作,让两岸经贸来往的桥头堡作用更突出。
二、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稳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规范审判权与执行权运行、扩大人民陪审等司改事项。进一步发挥海事审判专门管辖工作优势,努力破解案多人少等工作难题。进一步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进审委会讨论案件机制,完善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改革正能量。
三、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采取更有效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处理好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养殖损害赔偿纠纷等保障民生领域的各类案件。加大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力度,重点针对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剧增的态势,着力破解扣船、看船、卖船等各环节难题。积极应对航运业持续不景气引发的各类纠纷,加强诉调对接,妥善处理涉海涉船企业产业链断裂、金融债权案件。不断创新完善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司法措施,进一步健全立案、信访、执行窗口服务功能。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无讼港区品牌建设,推动共建单位建立调解委员会,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各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推动形成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四、创新司法公开方式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采访、专访等形式发布权威信息,使能够公开的海事司法信息更快更广地为外界知晓。加大开展示范庭、庭审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旁听庭审等工作。进一步发挥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的宣传优势,提升司法公开广度与力度。严格宣传纪律,增强舆情风险防范意识。
五、加强法院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新平台,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优化升级。努力完成派出法庭的科技法庭改建工作,加强本院网站改版建设,提高信息化在各项工作中的融合应用程度,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二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牢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精英化为干部队伍培训目标,优化知识结构,拓宽国际视野,深化实施法官随船培训等各项培训计划,为海洋强国战略持续提供人才支持。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廉政教育方法。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给海事审判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为服务保障厦门市建设全国“五大发展”示范市、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地址:厦门湖里区金尚路906号 邮箱:hsfy@xm.gov.cn
版权所有:厦门海事法院 Copyright 2020-2030 www.xmhsf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rd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厦门海事法院 闽ICP备1001246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1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