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院在厦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六高”发展要求,深化“七大工程”“七大体系”“七大行动”,对标一流,开拓奋进,全力服务保障我市“两高两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建设和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0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67件,收案标的金额35亿元。结案2728件,结案率91.94%,结收比为10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执行案件结案率91.65%。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
2020年主要工作
一、狠抓主责主业,护航发展坚实有力
支持航运抗击疫情。主动联系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加强涉疫情航贸问题的调研,做好法律风险提示,促进航贸物流运行稳定。迅速以网络平台为依托全面开展在线立案、庭审、调解、合议等诉讼活动,网上庭审、听证、庭前会议次数月度占比最高达77%,数量累计超过百场,确保办案不停歇,诉讼服务“不打烊”。妥善处理涉疫情案件。依法协调,促成执行和解积极帮助业务停摆的旅游企业渡过经营难关。一起24小时内化解外轮运输防疫原料丙烯泄露事故引发纠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典型案例,被中央政法委微信公号刊载,十万网友纷纷点赞。
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航运金融审判。圆满审结标的额全国最大(1.4亿元)的厦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实现海事担保物权纠纷案。提出海上保险司法建议,帮助行业改善经营管理,其中一份建议作为我省首个向中央部委提出的司法建议,获得肯定回复,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六稳”“六保”。出台《司法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编印《养殖损害赔偿举证指南》,向全省40万海上养殖户宣传发放,强化船员渔工案件的审判执行,积极助力精准扶贫。判决一批中央督察的长年非法占海、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政诉讼案件,坚决支持严厉打击从事盗采海砂、违法捕捞的“三无”船舶,依法指引行政机关规范法律适用、合理界定量罚标准,促进全省统一违法用海行政处罚尺度,取得良好的法律、生态和社会效果,有力守护了美丽蓝色国土。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理累计标的额10亿元的全省六个湾区、厦门港等核心港区的港航、临港大型工程建设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大力支持海洋开发建设新发展。在全国率先判决岸线使用权法律属性争议、水上事故责任认定行政确认案等有影响力的新型案件,树立行业经营规则,规范海上正常秩序。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推动执行工作更高水平运行,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2020年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8.42%,执行结案率91.65%,同比分别增长近8个和9个百分点,继续保持终本合格率100%和执行信访零纪录,进一步增强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以有力的指引、规范和保障功能,落实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要求。
服务“海丝”加快建设。坚决贯彻诚信原则,发挥涉外海事专门司法优势,加强对域外证据、电子证据的审查,有效制裁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维护跨境交易的安全和秩序。坚持以司法裁判为着力点,把握司法实践,提炼裁判规则,推动国际航贸法律规则完善。进口巴西大豆海运提单批注纠纷、超大型集装箱货船“达飞华盛顿”轮集装箱落海货损案、非对称管辖条款效力争议等案件的裁判,有力回应实务挑战,为海运业务提供明确法律指引,得到业界高度评价。加强对涉外仲裁的监督支持,制订《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工作指南》,首次裁定承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裁决的效力,积极探索完善国际商事调解与法院诉讼管辖的程序衔接,充分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纠纷解决方式,进一步提升优化“一带一路”建设的司法保障。
二、深化便民利民,举措机制创新完善
诉非联动成效显著。成立诉非联动中心。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海事司法审判和涉海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情况”专项视察为契机,根据代表意见建议,在法院、七家涉海行政机关增进协作的基础上,按“大平台、优组合、强联动”的理念,广泛对接、灵活聚合不同行业、社会组织机构,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合作体,构建“1+7+N”海上“枫桥经验”工作机制。在厦门与七家涉海机关率先签订《多元协作工作机制框架协议》,增聘港航特邀调解员,着力推动涉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航运商事争端诉前调解;在福州与11家单位共同成立全国首家海上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泉州、漳州、宁德国家中心渔港进一步深化渔业海事纠纷诉调对接。多起民事争议就地快速化解。协调厦门海警局共同处理马銮湾新城建设过程出现的非法占海用海现象,有力保障了我市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成功指导诉前调结“闽晋渔05119”轮与外轮碰撞沉没致使12名船员身亡索赔纠纷案,获得省委政法委罗东川书记批示肯定。
诉讼服务稳步提升。坚持线上线下、软件硬件一体化建设。为诉讼服务中心开通配备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智能导诉系统,智能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启用福建法院综合送达平台,司法送达集约化工作有力推进。拓展新法标系统应用,“执行案件无需提供裁判生效证明,诉讼费缴退无需来院办理,上诉、申请再审无需提供原审文书”全部实现。依托福建移动微法院,建成互联网庭审平台,积极推动互联网开庭、互联网调解等互联网司法操作方式,“千里瞬时解纠纷”不断呈现。诉讼服务一站式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司法公开深入推进。门户网站完成升级改版,新增栏目超过三分之一,全面覆盖群众关注内容,公开范围、数量、深度、质量显著增长。庭审直播、审判流程、裁判文书等审执行信息的常态化公开稳固落实。年度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评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审判公开和执行公开指标得分分获全国第一、第二。以我院成立30周年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展示厦门海事审判司法工作发展成就,讲述海事司法“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首次实现宣传媒体全覆盖,多篇报道被中央、地方各级各类媒体采用,新媒体阅读量首次突破20万,社会反响热烈。拍摄的视频类宣传荣获全省法院三等奖。海事司法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着力求精求进,司法公信持续提升
精品工程展现成果。加大对精品建设的投入,继续开展“十佳”庭审、裁判文书、精品案例评选,涌现出一批优秀成果:2件案件分别获评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船员权益保护典型案例,6件案件分别入选福建法院行政诉讼及行政非诉强制执行七大典型案例、福建法院服务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十大典型案例、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大典型案例、福建法院年度十大执行案例。4个案件的庭审、文书、案例、司法建议分别获评福建法院年度十大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精品案例和精品司法建议。一份裁判文书被国际知名数据库跨境争端解决(TDM)收录。成功主办第二十八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专门对会议作出批示,省政法委、省法院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助力海事精品审判进一步向纵深迈进。
涉台审判凸显效应。总结梳理建院30年来涉台海事审判工作的情况特点,发布全国首份涉台海事审判白皮书,展示涉台海事司法公正亲和形象。深入落实最高法院司法惠台36条和省法院59条措施,不断加强涉台司法服务。妥善审理台湾长荣海运公司因疫情影响,集装箱货物运抵巴基斯坦后无人提取,发生严重滞港的系列案件,依法组织协调,圆满促成纠纷化解,帮助台企缓解经营困难。温情司法赢得了台胞的认同。2020年相继有15起台湾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主动选择厦门海事法院为纠纷管辖法院,有力推动了厦门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建设。
司法改革深化落实。制订《关于速裁快审团队建设规范》,按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模式组建六个速裁团队,细化速裁的案件范围,切实推进简案快审。成立鉴定、保全和送达服务三个中心,集中办理相关事务,规范程序操作,提高诉讼效率。严格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报告的要求,努力探索改进检索技术。根据修订的《厦门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问题的讨论,促进裁判统一。出台规范院庭领导审判监督和“四类案件”个案监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院庭长对案件的审判监督管理,确保严格公正司法,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四、从严抓实抓细,基层基础增强稳固
内部管理不断规范。以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为契机,全面梳理修订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合同、档案、保密、内控等管理制度规定,严格制度执行,规范办事流程。组织实施内网等级保护、门禁改造、安防监控系统、福建法院智慧警务平台等项目建设,加强机关安保管理。贯彻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规定,做好常态化防疫工作,有力保障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专业素养进一步提升。对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和提升司法技能的要求,全年组织干警参加“闽法问道”“人民法院大讲堂”等业务培训66场近2400人次。积极推动审判业务交流,总结审判经验,取得一批优秀调研成果。十余篇论文、案例在《人民司法》等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四篇论文在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获评奖项,其中一篇获一等奖,获奖数量、成绩在全国海事法院中名列第二。两篇审判调研报告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
纪律作风更加扎实。深入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依托全省法院统一案件监管平台和廉政“清风”系统,提高对办案质量、效率的监管,加强对干部履职情况、工作状态、能力绩效以及廉政动态、党风廉政情况的实时监督、动态监督,强化风险预警防控和工作督察检查,点名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司法作风建设不断向好。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海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中心工作需要进一步做深做细;二是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与新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智慧法院建设在设施建设、平台融合、功能完善方面存在若干短板;四是年轻审判队伍的“传帮带”、精英人才的培养需要加快步伐,干部队伍的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从严治院、从严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及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高水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坚持“六高”发展新要求,持续深化“七大体系七大工程七大行动七大中心”,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和厦门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法治中国典范城市“三大城市”目标的实现,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城市,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域
要认真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一是提升工作的政治站位,从我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的高度出发,依法履行好职责,加强对海洋的司法管控,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专门司法,为国际贸易、国际运输的顺利进行,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畅通运转提供有力司法保护。三是坚持系统思维,对标海域治理要求,强化平安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依法规范海洋经济发展领域的各类市场秩序,有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助力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和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服务国家海洋治理现代化。
二、对标新发展要求,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着力提升疫情防控司法应对。要适应全球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加剧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的形势,充分履行职能应对“疫后综合症”,依法平衡各方利益,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坚持善意文明高效司法,妥善处理疫情引发和受疫情影响影响的各类海商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市场的有序性;妥善审理涉疫情船员劳务纠纷,实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发展的统一;灵活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帮助中小微企业化危纾困。同时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机关疫情防控和安保,确保人员健康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
着力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对接全省六大湾区、福州、厦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厦门“五中心一基地”、“丝路海运”等重大工程建设的要求,突出抓好相关案件的审理,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促进港湾、产业、城市联动发展,保障建设“海上福建”。要积极跟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海洋新产业和临海工业发展、“蓝色硅谷”等海洋协同创新平台的打造,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依法支持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做大做强,驱动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最严格标准,加强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重点案件的审理,借鉴推行生态司法修复“七种模式”、“生态司法+”等机制和经验做法,打好碧海保卫战,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和美丽中国示范省建设。
着力支持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要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五商”原则,持续推进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要认真落实省政府与省法院联席会议精神,加强与涉海行政机关的联动,完善以案释法、以庭代训等机制举措,对接和服务好“放管服”改革。妥善审理好行政协议等海事行政案件,以政务诚信促进社会诚信,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支持法治政府建设。要持续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精品工程建设,优化司法评价、教育、指引、规范功能,积极延伸和拓展审判成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着力促进闽台融合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贯彻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要求,积极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能力,依法保护我国海外利益,推进形成更加公平、合理和完善的国际航贸法律规则,助力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要积极参与中央法务区及自贸先行区探索建设,推进建立多元化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平台,健全涉外案件在线诉讼规则,为中外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提高涉外审判质效和公信力。要抓住“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契机,对接涉台司法研究中心建设,落实落细司法惠台措施,完善保障台胞同等待遇的司法政策措施,创新服务保障构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满足群众海事司法需求
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要把民法典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通过各类平台渠道,切实组织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培训。要准确理解民法典条文内涵、核心要义,正确处理民法典与海商法等特别法的衔接适用问题,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尤其要紧盯群众新时代公平正义新需求,做好涉民生案件审执工作,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要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审判中,加强辨法析理、释疑解惑,树立规则、明确导向,引领社会风尚。要按“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加强以案释法等多形式的法治宣传,让民法典亮起来、活起来、暖起来,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要加大力度,按“统抓诉讼服务和诉非联动两大中心、深抓线上融合和线下拓展两大平台、紧抓诉源治理和涉诉信访两大端口、精抓质效评估和考评考核两大手段”的要求,全力推进一站式建设。从海事司法实际出发,一是要贯彻上级部署,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工程,打造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3.0版,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数字红利”。同时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加强多元化、差异化、精准化线下服务,避免出现“数字鸿沟”。二者并举,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向功能更加集约化、平台更加集成化、服务更加优质化提升。二是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做强诉非联动,提升联动实效。深化诉源治理减量“三项工程”实施,推动建立具有海事特色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专题视察活动,充分汇聚社会资源力量,促进纠纷源头、多元化解和依法稳妥化解涉诉信访,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是要对照最高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情况,加紧整改提升,确保相关目标任务落实。
努力提升执行工作水平。要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1号文件《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要求,落实“智慧、高效、协同、规范、阳光、认同”六大机制,统筹内涵发展与外延提升,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建设。要积极开展执源治理,全面落实执行通知事项前置到裁判阶段的做法,加强调解自动履行考核,规制执行异议复议滥用,促进诉讼前端化解矛盾,减少执行案件增量。要紧盯“3+1”核心指标常抓不懈,巩固领先指标、提高中间指标、攻坚落后指标。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提升优化执行质效。要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解决失信名单管理粗放、财产变现处置周期长、“现状拍卖”引发纠纷、案款发放不及时等存在问题,落实好“一案双查”、“红白黑”名单等制度,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深化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准,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四、切实固本强基,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要对标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目标要求,按全省法院统一部署和厦门“智慧政法”建设工作安排,结合自身情况,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工作,积极争取支持,组织实施好各类专项建设。要贯彻“四用”要求,着力在实践运用上下功夫,抓好“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互联网庭审、电子卷宗、办案智能辅助、司法警务平台等的应用,助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优化便民利民服务。要着眼“在线”环境和特点,加大相关投入支持,强化技术学习培训,加强网络安全检查,规范系统应用管理。积极探索在线诉讼模式,努力完善在线诉讼规则。
加强司法运行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体系,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放权与监督有机统一。要在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的同时,深化落实集体负责的合议庭工作机制,推动新型审判团队规范化运行。要加强对案件程序节点和审执期限的监管,推进办案程序规范和均衡结案。要推广科技手段运用,全面推进类案检索,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功能作用,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法律适用统一。要加快制度配套和措施跟进,推进保全、鉴定、集约送达服务中心有效运转,规范业务操作,提高诉讼效率。要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加强精细化管理,同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将审判监督管理与完善法官考评惩戒、履职保障机制、落实“三个规定”等有机衔接,推进质效统一体系、认同统一体系建设,促进审判质效、司法公信和群众司法获得感全面提升。
全面提升各项管理。要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优化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管理和警务管理。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加强工作支持和指导,扎实抓好派出法庭管理,促进法庭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认真贯彻上级部署,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加强法院队伍管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推进反腐败斗争,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加强队伍的专业化能力建设和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过硬队伍,不断推进海事司法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地址:厦门湖里区金尚路906号 邮箱:hsfy@xm.gov.cn
版权所有:厦门海事法院 Copyright 2020-2030 www.xmhsf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rd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厦门海事法院 闽ICP备1001246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1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