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厦门海事法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 : 2023-03-01 20:24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我院在厦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自觉担当加强海洋强国建设的历史使命,发挥专门审判特色,着力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全面推动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为厦门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最具安全感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奋力谱写蓝色司法服务新篇章。2022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65件,收案标的金额58.5亿元。结案2791件,结案率88.18%,结收比为97.2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扣押船舶35艘,拍卖、变卖船舶64艘,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

(一)坚持政治统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和“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主题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二是坚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把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的贺信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及《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学习活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专题研讨读书班。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书香法苑”青年读书活动。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警参观百年主题红船“图强”号并观看沉浸式海上情景体验项目《碧海红帆》,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度推进各类巡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实施方案,持续整治和防范顽瘴痼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广泛开展“三比三争”实践活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二)牢记“国之大者”,着力服务海洋经济新发展格局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主责主业,为海洋经济新发展格局提供精准海事司法服务。

一是助力构建现代化海洋经济体系。依法妥善处理涉海洋新兴产业纠纷、海事权益纠纷等涉海案件,加强产权海事司法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全国法院首次通过判决形式确认港口岸线使用权的准物权属性,促进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扶持海洋新兴科技产业,妥善审结全国首个深海渔场海上保险纠纷案,为推进“耕海牧渔”海洋经济新业态的发展提供坚实支持和保障。助力海上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审理涉及宁德三都澳5000亩海域的网箱设备和海域租赁合同纠纷案,积极推动当地现代渔业海上田园综合体示范区项目的建设发展。延伸司法职能,向司法部报送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冲突内容的司法建议,获肯定回复,促进国际海运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完善。撰写《我省远洋渔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建议》,为省委《政研专报》所刊载,扶优扶强传统海洋产业。

二是维护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航道畅通有序。找准服务保障“丝路海运”建设的着力点,公正高效审理涉航运案件。审结一起航运巨头马士基公司诉某台企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因有力保障疫情下国际贸易顺畅发展,获评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将共赢的中国文化理念融入公正司法,圆满调解涉及70万桶原油、标的额达3亿多、涉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多个国家的复杂跨国海上货运合同纠纷,丰富“一带一路”司法调解实践。审理553件总标的额达2000多万的因疫情引发的新型涉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为类似纠纷提供可供借鉴的海事司法解决方案,有效维护东南国际航运中心航运秩序。合理运用海事强制令听证制度,高效化解涉立陶宛农产品出口海事纠纷,确保农产品国际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探索涉疫案件解纷新模式,依托多元协作机制,以远程线上无接触方式快速完成对外轮的扣押、解扣,有力保障国际经贸航运秩序。

三是积极探索两岸融合新路径。持续深化涉台海事审判工作机制。依托台胞陪审员机制化解的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在审理某涉台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中,创新法律查明渠道,邀请来自两岸的高校教授、执业律师对相关法律前沿、疑难问题深入交流,协助完成台湾地区法律查明。与台胞陪审员、调解员通力合作,圆满化解84件涉疫涉台港口滞期费纠纷,公平保护两岸企业合法权益,彰显大陆海事司法公信力。积极参加2022年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通过专业学术交流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本年度受理涉台案件155件,同比增长近10倍,涉台海事审判公信力得到大幅提升。

(三)坚持胸怀天下,着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接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建设高质量引领示范区的司法需求,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针对涉外案件占比高的专门审判特色,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创新打造涉外海事审判“三个一”工程,擦亮海丝中央法务区海法名片,服务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

一是成立一个专门涉外审判机构。在全国海事法院中首次设立专门审理涉外案件的审判机构——厦门涉外海事法庭,探索多元化的涉外海事纠纷解决机制,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高效、精准的海事司法服务。法庭自2022年9月7日揭牌以来,共受理涉外案件148件,审结131件,当事人涉及丹麦、法国、瑞士、以色列、新加坡、日本、毛里求斯、巴拿马等国,涉外案件集中管辖的优势凸显,涉外海事审判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发布一篇涉外司法指南。针对涉外审判中的痛难点,发布全国海事法院、福建法院首个针对域外取证认证及审查的司法指南,尤其注重结合网络时代、疫情时代的特点,就如何通过在线方式实施域外举证进行规定。该指南既有效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也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指引,提升了海事审判软实力,夯实了以规则为基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打造一批涉外典型海事审判案件。创新裁判方式、裁判规则,依托海事精品战略,推出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涉外海事审判典型案例,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解纠纷方式。一起维护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流通性的海上财产损害责任纠纷,获评最高院发布的第三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在全国法院首次依据企业破产法中的互惠原则,审结一起承认域外破产程序案,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司法互惠,被载入福建高院年度工作报告。积极探索解决涉外纠纷新路径,以“看得见的正义”方式当庭裁判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运用国际惯例成功调解一起复杂共同海损纠纷,积极打造国际海事争端优选地。

(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护航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通过依法审理海洋生态环境案件、拓展审判职能等方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理念,推动提升海洋环境治理法治水平,为建设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打造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海洋生态环境精品案件。审结全国首个海警机构提起的涉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自然保护区海域的环境损害赔偿案,积极探索建立海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制度,获评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典型案例。审结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创新采用“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履行方式,彰显海洋生态司法的温度与力度。秉持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审结广受社会关注的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在全国首次就兼具海洋与大气生态环境污染属性的复合型公益诉讼作出判决,充分展示我省生态司法保护的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总结审判经验,发布《厦门海事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传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厦门海事司法理念及成效。

二是提升海洋治理现代化水平。开通涉海重点项目行政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绿色通道”。严格贯彻合法性审查原则,妥善审理海事行政案件81起,促进涉海行政机关依法治海、依法管海。审结一批涉“三无船舶”行政案件、涉海域使用权行政处罚案,厘清相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执法程序标准,助力平安海域创建。健全涉海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探索实质化解有效途径,审结多起涉危险化学品运输行政处罚案,有效维护海上运输和生产作业安全。

三是聚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强化府院联动,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海事局等8家涉海单位召开涉海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联席会议,助力厦门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建设。与自然资源部海洋三所签订协作共建框架协议,聘请三名专业科研人员为审判技术咨询专家,派遣法官就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授课,共同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科学化水平。

(五)厚植为民情怀,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争创活动,全方位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海事司法获得感与幸福感。

一是全领域强化涉海民生司法保障。全面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提升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服务水平,完善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积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现代海事司法服务体系。推行“逢执必保”“涉民生船舶必扣”等举措,解决一批船员讨薪、人身损害索赔难题。关于完善渔船政策性雇主责任保险体系的建议,被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采纳,有效提升渔业风险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受伤渔民合法权益。

二是注重在个案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将诚实守信融入某沿海村民与某水产公司海域使用权纠纷案的裁判说理中,明确认定不诚信交易行为依法无效,提升当地渔民对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的认同感与获得感;准确适用最高院会议纪要中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相关规定精神,妥善审结一批追加公司自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案件,旗帜鲜明否定异议人企图借规定逃避债务的行为,倡导重信守诺的中华传统美德。

三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1+7+N”海上“枫桥经验”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综合治理资源大平台在诉调对接、诉源治理上的重要作用。派遣法官两赴晋江深沪和石狮祥芝调解委员会开展诉非联动工作座谈交流,聘任并指导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一起涉及复杂船舶碰撞纠纷的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获评福建法院诉源治理典型案例。快速调处首例“诉前调书案”,促进纠纷就地化解。本年度诉前调解案件163件,东山法庭诉前调解案件数首次超过受理案件数,诉源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派出法庭主动融入当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福州法庭与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签署《关于构建涉海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东山法庭加入乡镇海上调解中心领导小组,推广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表格式普法,宁德法庭与当地法院“山海”联动,开展送法下乡、普法授课等活动。“1+7+N”海上“枫桥经验”工作机制获评厦门市改革创新成果,入选福建法院十个司法改革案例汇编。

四是巩固提升解决执行难成果。扎实开展“两调研三行动”,深入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奔赴福州多地开展航运企业专项调研。及时回应航企反映的司法需求,与泉州海事局召开座谈会,深化海事司法执法协作。开展“春雷行动”,高效执结一批欠薪企业债权分配执行案件。两个月内为船员追讨工资660万元,获评2022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善意执行雷某等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强制执行案,入选全省法院护航诚信兴商典型案例。本年度海事执行质效显著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9.26%,继续保持无涉执进省进京访及终本案件合格率100%的记录,首次执行案件中的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等主要指标均大幅上升,结案平均用时、终本率等均大幅下降,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结案率居全省法院前列。“123+N”海事执行工作模式,获评厦门市第二批“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

(六)秉持系统思维,着力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

加强系统集成、精准施策,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以精品战略提升审判质效,丰富司法公开方式,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持续推动院庭长带头办案,院庭长受理案件数和结案数占全院六成以上。院领导带头推进速裁快审,当庭裁判案件、调解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强化审执态势分析研判,召开年度发改案件分析座谈会,评查案件52件,加强评查成果应用和转化,切实发挥以评查整改促案件质效提升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形成“全程、动态、合力”监督管理局面,有效压降长期未结案数量,遏制“边清边积”现象,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二是进一步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以案例、文书及庭审为抓手,推进审判精品的锤炼、铸造。2篇案例获评全国性典型案例,10篇案例获评省级精品案例、优秀案例分析,一个庭审获评全省法院十大精品庭审,一则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一篇涉外法律文书为英国知名出版社所出版的法律报告刊载,精品案例的示范引领效应显著增强。

三是进一步传播海事司法正能量。紧扣中心工作,全方位、多角度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讲述海法好故事。先后有45篇稿件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权威主流媒体刊发,多篇反映干警抗疫工作、审判工作的图文、诗歌作品为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官方微博及《人民司法 天平》杂志所刊发,原创音乐MV《启航》斩获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视频类作品优秀奖。第五次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发布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以公开促公信力,提升海事审判的国际影响力。

(七)突出强基固本,着力加强法院建设

秉承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夯实法院基础建设,筑牢人民法院工作根基。

一是全面夯实法院基础建设。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落实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开展网上诉讼活动。投入使用互联网法庭,有效打破疫情时代当事人诉讼的时空壁垒。全面启用“线上文印中心”,实行法律文书印制线上流转,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立足专业审判特色,深入挖掘海洋法治文化元素,组织专门力量编纂《厦门海事法院志》,在原有院史馆基础上升级改造,筹建海事法院司法文明研修中心,联合湖里区政府打造彰显海洋法治主题的金尚路街角公园,弘扬胸怀天下、公平如水的新时代蓝色司法文化。加强机关安全建设,开展应急处突能力培训、实战演练、绳梯攀爬训练,筑牢机关安全防线。

二是队伍建设更加过硬。坚持政治标准,突出事业为上,完成法官等级晋升、干部职级晋升及书记员能级晋升。组织对全院新晋升法官及任职干警集体谈话。认真落实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等规定,探索队伍动态管理机制,选派干警挂职锻炼。充实审判委员会力量,新增三名审委会委员。加强复合型、涉外高层次审判人才的选树和培育,1名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3名法官获评“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深化与法学高校密切合作,3名干警被聘为厦大实践教学导师。

三是打造党建创新案例和工作品牌。认真抓好“双报到”志愿服务,加强“小区法官”志愿服务队建设。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先后组织干警452次投身抗疫一线。助力厦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组织党员志愿者180人次开展“路长制”巡查、洁净家园和文明引导等活动。全面深化乡村振兴建设,做好新一轮我院与汀溪镇前格村挂钩帮扶工作。

四是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任职回避等铁规禁令,制定《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充分运用“清风”系统,认真落实动态监督、过程管控职责,促进廉政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格落实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和廉洁司法公开信制度,坚持案件回访。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纪律作风专项督查。组织干警参观“清风拂厦 勇毅前行”厦门市廉洁文化展,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给全院青年干警上廉政党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机关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报告报送办法》,积极迎接厦门市人大代表视察我院涉台海事司法工作。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海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能力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相比存在差距,服务对外开放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院基础建设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在提升司法便利化水平上还有努力的空间;三是审判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办案不够平衡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有待改进;四是司法改革创新意识需要增强,司法品牌创建仍需进一步推进;五是干部队伍的梯队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采取有效措施,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院院长会议第六次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奋力开创院工作新局面,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厦门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厦门市全面建设最具安全感城市、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市域治理现代化示范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海事司法服务

(一)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引导全院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地落实。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和案件,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贯穿审判执行工作的主线,紧盯重要节点,提前谋划、全力做好安保维稳工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前沿阵地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海事司法服务

妥善审理各类涉海纠纷,探索打造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履行好海事法院守护“蓝色国土”、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责。积极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充分发挥厦门涉外海事法庭的职能作用,深化“涉外海事审判‘三个一’工程”,加强域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审理,推动设立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事海商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服务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对外开放。深入实施《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抓好司法品牌建设,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加大精品案例向指导性案例的转化力度。做深做细涉台海事审判品牌建设,进一步升级覆盖管辖全域的涉台海事司法服务网络。办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精品案,依法服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部署,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增进民生福祉,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

依法审理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等涉民生案件,继续通过个案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服务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持续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助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厦门建设。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继续在全省推广完善“1+7+N”海上枫桥经验工作机制。聚焦涉民生案件执行、超期未结执行案件的清理、重大敏感执行案件的深入排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探索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四)强基肃纪,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推动各项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持续提升司法质效。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系统性和创新力度,拓展凸显海事审判特色的法院文化阵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的体制机制,强化队伍素能培养,建设堪担重任的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良、具有国际视野的海事审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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