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审判管理情况通报
一、全院收结案情况及主要质效指标分析
(一)收结案情况
12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1件,其中新收32件,旧存429件,结案187件,未结274件,结案率40.56%,比去年同期的 45.95%下降5.39个百分点。
1-12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31件,其中新收2884件,旧存247件,结案2857件(比去年同期的1904件上升50.1%),未结274件,累计结案率91.25%,比去年同期的88.52%上升2.73个百分点。
(二)收结案情况分析
1.诉讼案件情况
12月份新收诉讼案件12件,比去年同期31件少19件,同比下降61.29%。其中海商海事案件8件,诉前保全1件,其他3件。新收诉讼案件标的金额1149.0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0917.99万元减少19768.94万元;
12月份审结诉讼案件152件,比去年同期164件少12件,同比下降了7.31%。其中海事海商案件138件,诉前保全案件1件,海事行政7件,其他6件。诉讼结案标的金额6707.03万元,比去年同期11348.51元减少4641.48万元,结案方式为判决65件,调解24件,撤诉24件,其他39件。诉讼结案率45.78%,比去年同期的65.08%下降了19.3个百分点。
1-12月份累计受理诉讼案件2502件,新收诉讼案件2414件,比去年同期1194件多1220件,同比上升了102%。其中海商海事案件1271件,债权登记978件,诉前保全案件20件,宣告死亡案件17件,强制令5件,海事行政26件,责任限制1件,行政审查31件,司法救助3件,支付令1件,其他61件。累计新收诉讼案件标的金额279578.4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57375.20万元增加22203.26万元。
1-12月份累计审结诉讼案件2322件,比去年同期1241件多 1081件,同比上升了87.11%。其中海事海商案件1198件,债权登记976件,诉前保全20件,宣告死亡15件,支付令1件,责任限制5件,强制令5件,海事行政19件,司法救助3件,行审31件,其他49件。累计诉讼结案标的金额94758.52万元,比去年同期153074.78万元减少58316.26万元,结案方式为判决287件,调解162件,撤诉652件,其他1221件(包含非诉和其他方式结案)。累计诉讼结案率92.81%,比去年同期的93.38%下降了0.69个百分点。
2019年1-12月新收诉讼案件结收比为99.06%,比去年同期的104%下降了4.94个百分点。
2.执行案件情况
12月份新收执行案件20件,比去年同期2件多18件,同比上升了900%。新收申请执行案件标的金额2586.7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5.34万元增加2561.42万元。12月份执结执行案件35件,比去年同期46件少11件,同比下降了23.91%。执结标的金额4477.79万元,比去年同期28744.06万元少24266.27万元。执行结案率27.13%,比去年同期的22.54%上升了4.59个百分点。
1-12月份累计新收执行案件470件(行政庭收20件行政执行案件),比去年同期447件多23件,同比上升了5.15%。累计新收申请执行案件标的金额129712.3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24650.99万元减少了194938.6万元。
1-12月份累计执结执行案件535件(行政庭结12件行政执行案件),比去年同期664件少129件,同比下降了19.43%。累计执结标的金额388482.46万元,比去年同期156587.44万元多231895.02万元。累计执行结案率85.06%,比去年同期的80.78%上升了4.28个百分点。
3.未结案件情况
12月份未结案件274件,比去年同期的247件多27件,同比上升10.93%,其中诉讼案件未结180件,与去年同期的88件相比多92件;执行案件未结94件,与去年同期的159件相比少65件。未结诉讼案件中海事海商纠纷案件151件,海事行政11件,行政赔偿1件,其他17件。
(三)扣押、拍卖船舶(根据各业务庭上报数据)、信访和审判监督情况
12月份扣押船舶1艘,解扣0艘,拍卖、变卖船舶9艘(10船次),信访0件,申请本院再审0件。
1-12月份扣押船舶25艘,解扣9艘,拍卖、变卖船舶31艘(52船次),信访0件,申请本院再审1件。
(四)案件上诉情况(以收到二审结案卷宗时间为准)
1-12月份移送上诉案件125件,其中管辖权异议上诉22件。二审审结167件,维持110件(其中管辖权异议维持18件),改判24件(海商庭11件、涉台庭3件、行政庭2件、审监庭2件、海事庭2件、东山法庭2件、审管办1件、福州法庭1件),发回2件(审管办1件、海商庭1件),调解10件,撤诉等21件。
(五)省院再审情况
1-12月份无省院再审案件。
(六)主要指标分析
因系统更换,新法标系统暂时无法查询审判质效指标数据,下列数据以福建法院司法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数据为准,原司法审判管理系统所含部分管理性指标目前在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也无法查询,待系统更新恢复后再予以通报。具体质效情况如下:
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12月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符合省高院设定的目标值。各案件承办人员、书记员要及时关注信息系统的审限到期提醒,及时正确办理审限变更审批手续,尽量避免延长审限。
2、一审判决改判、发回重审率。1-12月份一审判决改判、发回重审率为5.51%,比去年同期的8.31%有所下降。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降低,说明一审案件审判质量同比有所提高。
3、调解、撤诉率。1-12月份调解率为34.21%,撤诉率为53.78%,该项指标因今年6、7月收结512件系列案件撤诉结案而有较大提升。
4.平均审理时间指数。1-12月份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为0.75,与去年同期的0.82少0.07;1-12月份平均执行时间指数为0.82,比去年同期0.32多0.5。平均审理/执行时间指数高,说明案件审理/执行周期短,反映审判/执行效率高。
5.一审服判息诉率。1-12月份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56%,比去年同期的89.69%有所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越高,表明案件处理结果比较公正,更得到当事人双方的认可。今年1-12月判决结案数虽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但一审服判息诉率下降,仍需审判业务部门予以关注。
6.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1-12月份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5.10%,相比去年同期34.93%有较大上升,主要原因是今年6、7月新收的512件系列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业务部门仍应继续关注该指标,努力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从而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7. 实际执行率。1-12月份实际执行率为46.92%,比去年同期的53.88%下降6.96个百分点。
8. 执行标的到位率。1-12月份执行标的到位率为55.89%,比去年同期59.57%下降3.68个百分点。
9. 再审审查率。1-12月份再审审查率为0.30%,比去年同期0.54%下降0.24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反映生效案件质量有提高,反映法院审判效果好。
10.立案变更率。1-12月份立案变更率为3.80%,比去年同期2.1%上升了1.7个百分点,反映立案质量有所提高。
11.结案均衡度。1-12月份结案均衡度仍为0,比去年同期0.44降低了0.4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今年7月当月收结1067件系列案件,导致月结案数之标准差大于月均结案数,没有保持办案的逐月均衡,但该情况属于特别突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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