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法院
委托评估结果公示
(2025)闽72执388号
被执行人欧寿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依枝与被执行人欧寿祥船舶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采取委托评估方式对欧寿祥所有的“霞盐浒屿澳A251”船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经随机摇号确定,委托福建嘉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福建嘉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在评估期间内出具了评估报告。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通过网上公示的方式向你发送委托评估结果,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满即视为你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公示如下:霞盐浒屿澳A251,评估结果为481600元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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