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原告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

时间 : 2023-05-15 09:34

原告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海峡1号”系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马尾公司”)建造的全球首个单柱式半潜智能化深海渔场。渔场有效养殖水体容积约15万立方米,配备光伏发电、远程监控、无人自动投饲、水下环境监测等系统,是通过高精尖科技进行仿野生养殖的新型深海绿色养殖装备。20203月,“海峡1号”由半潜船“海洋石油278”轮从浙江舟山运往福建宁德海域安装投放。马尾公司就此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投保了海上货物运输一切险,保险金额1.5亿元,承保条款为200911日版英国伦敦保险协会货物运输保险条款ICC(A)。运输途中,因遭遇风浪,渔场底网方管及网箱等受损,产生修复费用等1300万元。因理赔发生争议,纠纷诉至法院。诉讼中,广东平安财保提出事故原因为保险标的物自身的潜在缺陷,及马尾公司包装准备不足,属于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等,保险人无需赔偿。

 

裁判结果

厦门海事法院经审理,详细比对分析事故报告及各项证据,认定损害系因“海洋石油278”轮启航时,非原告雇员对渔场未完成有效系固绑扎所致,并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判决被告应支付保险赔偿1100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积极推进深海牧场建设是发展海洋新业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助力新时代占领海洋经济制高点的重大举措。本案为全国首个深海渔场保险纠纷案,厦门海事法院细致查明深海牧场运输途中受损的事故原因,厘清高新海上设备运输险条款的适用争议,一方面树立大型海工设备装运司法新标尺为我国深海养殖设施运输和安装提供可借鉴的宝贵经验,一方面新型深海养殖装备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明确司法指引,充分鼓励航运保险为转型升级的海洋发展新业态保驾护航,助力现代海洋渔业造福民生、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本案积极呼应航运金融对接海洋强国建设的新需求,为推进“耕海牧渔”海洋经济新业态的发展,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支持,充分发挥了海事审判在服务保障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上的重要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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