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广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 助力打造美丽中国示范省的意见》(闽高法〔2023〕16号)要求,经个人报名、有关单位推荐并按相关程序审核、遴选,确定第二批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库拟入库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向我院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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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法院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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