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审判管理情况通报
一、全院收结案情况及主要质效指标分析
(一)收结案情况
6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38件,其中新收179件,旧存659件,结案354件,未结484件,结案率42.24%,比去年同期的30.59%上升11.65%。
1-6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08件,其中新收1334件,旧存374件,结案1224件(比去年同期的1186件上升3.20%),未结484件,累计新收案件标的金额200865万元,累计结案率71.66%,比去年同期的64.88%上升6.78%。1-6月案件结收比为91.75%,比去年同期的77.36%上升14.39%。
(二)收结案情况分析
1.诉讼案件情况
6月份新收诉讼案件132件,比去年同期144件少12件,同比下降8.33%。其中海商海事案件98件、债权登记2件、行政类案件12件、其他20件。新收诉讼案件标的金额9078.3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0611.24万元减少1532.88万元。6月份审结诉讼案件300件,比去年同期222件多78件,同比上升35.14%。其中海事海商案件248件、债权登记13件、行政类案件11件、其他28件。诉讼结案标的金额27953.74万元,比去年同期19211.57万元增加8742.17万元,结案方式为判决83件、调解87件、撤诉65件、其他65件。诉讼结案率42.43%,比去年同期的28.68%上升了13.75%。
1-6月份受理诉讼案件1310件。新收诉讼案件995件,比去年同期1188件少193件,同比下降16.25%。其中海商海事案件707件、债权登记100件、行政108件、其他80件。累计新收诉讼案件标的金额159908.9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08670.57万元减少48761.64万元。
1-6月份累计审结诉讼案件903件,比去年同期848件多55件,同比上升6.49%。其中海事海商案件645件、债权登记96件、行政类案件87件、其他75件。累计诉讼结案标的金额61604.16万元,比去年同期92537.73万元减少30933.57万元。结案方式为判决253件、调解179件、撤诉199件、其他272件(包含非诉和其他方式结案)。累计诉讼结案率68.93%,比去年同期的60.53%上升8.4%。
2.执行案件情况(包含执异类案件)
6月份新收执行案件47件,比去年同期34件多13件,同比上升38.24%。新收申请执行案件标的金额6925.0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543.58万元增加381.49万元。6月份执结执行案件54件,比去年同期61件少7件,同比下降11.48%。执结标的金额38749.68万元,比去年同期10009.56万元增加28740.12万元。执行结案率41.22%,比去年同期的38.73%上升2.49%。
1-6月份受理执行案件398件。新收执行案件339件,比去年同期371件减少32件,同比下降8.63%。累计新收申请执行案件标的金额40823.0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63291.32万元减少122468.30万元。1-6月份累计执结执行案件321件,比去年同期364件少43件,同比下降11.81%。累计执结标的金额95521.8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3440.60万元增加32081.24万元。累计执行结案率80.65%,比去年同期的80.18%上升了0.47%。
3.未结案件情况
6月份未结案件484件,比去年同期的642件少158件,同比减少24.61%,其中诉讼案件未结407件,与去年同期的552件相比少145件,未结诉讼案件中海事海商纠纷案件320件。执行案件未结77件,与去年同期的90件相比少13件。
(三)扣押、拍卖船舶(根据各业务庭上报数据)、信访和审判监督情况
6月份扣押船舶3艘,拍卖、变卖船舶3艘。1-6月份扣押船舶20艘,拍卖、变卖船舶31艘。无信访、申请再审案件。
(四)案件上诉情况(以收到二审结案卷宗时间为准)
1-6月份移送上诉案件151件,其中管辖权异议上诉10件。二审审结131件,其中维持101件、撤销原裁定2件(审监庭)、发回重审5件(行政庭1件、宁德庭1件、涉台庭1件、审监庭1件、福州庭1件)、改判4件(涉外海事庭1件、审监庭1件、福州庭1件、海商庭1件)、撤销原判决4件(行政庭3件、审监庭1件)、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11件。
(五)省院再审情况
1-6月份无省院再审案件。
(六)主要指标分析(以系统数据为准)
审判质效指标数据来源于福建法院司法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执行质效指标数据来源于最高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具体质效情况如下:
1.结案率、结案均衡度。1-6月份结案率为71.66%,与去年同期的64.88%相比上升6.78%。1-6月结案均衡度为0.64,不符合省院高于0.65的指标要求。结案均衡度作为一项正向指标,旨在引导月度均衡结案,防止季度末和年底突击结案。各庭室负责人及法官应予以高度关注,加强案件管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防止前松后紧,做好均衡结案。
2.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1-6月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与去年同期持平,符合省高院设定的目标值。各案件承办人员、书记员应牢固树立效率意识,需及时关注个案信息系统的审限到期提醒,依法及时规范办理审限扣除、延长变更审批手续,承办法官抓紧未结案件审理,尽量避免延长审限。
3.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1-6月份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4.47%,与去年同期的7.28%相比减少2.81%。该指标反映一审判决的质量,为逆向指标。省院要求该指标不得高于4%,目前我院已超标,各案件承办人应高度重视、努力提升判决案件的质量。
4.调撤率。1-6月份调撤率为48.06%,比去年同期的59.39%下降11.33%,符合省院设定的该指标大于40%的管理指标要求。
5.平均审理/执行时间指数、天数。1-6月份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为0.79,与去年同期的0.73相比上升0.06,本项指标反映审理效率。我院平均审理天数偏长,位次长期全省靠后,请审判业务部门务必重视,尽量缩短案件审理时间。1-6月份平均执行时间指数为1,与去年同期持平。平均执行时间指数升降,反映执行效率高低。平均审理天数为108.01天。
6.一审服判息诉率。1-6月份一审服判息诉率为73.92%,比去年同期的83.41%下降9.49%,不符合省院设定的该指标不低于80%管理指标要求,说明当事人对裁判的认可、满意情况有所下降。生效裁判的服判息诉率为98.89%,去年同期为100%。
7.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6月份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00%,比去年同期的99.31%上升0.69%。
8.立案变更率。1-6月份立案变更率为5.3‰,比去年同期的4.1‰上升1.2‰,不符合省院设定的该指标不超过5‰的管理指标要求。请立案部门予以关注,加强立案案由精准度。
9.当庭裁判率。1-6月份当庭裁判率为7.88%,比去年同期的15.96%下降8.08%,符合省院设定的该指标不低于5%管理指标要求。当庭裁判率高,表明庭审效率高,各案件承办人和业务部门领导应继续抓紧抓好并引起高度重视,力争提升当庭裁判率。
10.庭审直播率。1-6月份庭审直播率为29.71%,不符合省院要求法院庭审直播率不低于30%的要求。
11.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55天)。1-6月我院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为73.01天,不符合省院设定的该指标低于55天管理要求,且远高于41.69天的全省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为今年省院设定的评价性指标之一,该指标反映案件流转效率,流转时间越长说明效率越低。省院将对该指标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评价,请各业务庭务必高度重视本庭室上诉案件移送工作,持续抓实抓好。
12.法官年人均结案数。1-6月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为40.80件,去年同期为36.23件,同比增长12.61%。
地址:厦门湖里区金尚路906号 邮箱:hsfy@xm.gov.cn
版权所有:厦门海事法院 Copyright 2020-2030 www.xmhsf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rd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厦门海事法院 闽ICP备1001246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1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