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审判管理情况通报
一、全院收结案情况及主要质效指标分析
(一)收结案情况
10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34件,其中新收207件,旧存527件,结案264件,未结470件,结案率35.97%,比去年同期的24.30%上升11.67%。
1-10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19件,其中新收2145件,旧存374件,结案2049件(比去年同期的1956件上升4.75%),未结470件,累计新收案件标的金额325047.14万元,累计结案率81.34%,比去年同期的70.08%上升11.26%。1-10月案件结收比为95.52%,比去年同期的78.36%上升17.16%。
(二)收结案情况分析
1.诉讼案件情况
10月份新收诉讼案件124件,比去年同期172件少48件,同比下降27.91%。其中海商海事案件99件、债权登记2件、行政类案件9件、其他14件。新收诉讼案件标的金额18679.7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7389.75万元增加1290.02万元。10月份审结诉讼案件183件,比去年同期的206件减少11.17%。其中海事海商案件110件、债权登记42件、行政类案件13件、其他18件。诉讼结案标的金额11399.88
万元,比去年同期36046.58万元减少24646.70万元,结案方式为判决59件、调解9件、撤诉39件、其他76件。诉讼结案率32.22%,比去年同期的21.64%上升了10.58%。
1-10月份受理诉讼案件1841件。新收诉讼案件1526件,比去年同期1938件少412件,同比下降21.26%。其中海商海事案件1070件、债权登记201件、行政138件、其他117件。累计新收诉讼案件标的金额262787.3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48536.67万元减少85749.30万元。
1-10月份累计审结诉讼案件1456件,比去年同期1404件多52件,同比上升3.70%。其中海事海商案件1010件、债权登记195件、行政类案件135件、其他116件。累计诉讼结案标的金额104759.06
万元,比去年同期163700.62万元减少58941.56万元。结案方式为判决452件、调解249件、撤诉301件、其他454件(包含非诉和其他方式结案)。累计诉讼结案率79.09%,比去年同期的65.30%上升13.79%。
2.执行案件情况(包含执异类案件)
10月份新收执行案件83件,比去年同期70件多13件,同比上升18.57%。新收申请执行案件标的金额3414.0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226.09万元增加187.92万元。10月份执结执行案件81件,比去年同期62件多19件,同比上升30.65%。执结标的金额1530.39万元,比去年同期11416.02万元减少9885.63万元。执行结案率48.80%,比去年同期的41.06%上升7.74%。
1-10月份受理执行案件678件。新收执行案件619件,比去年同期558件增加61件,同比上升10.93%。累计新收申请执行案件标的金额62259.8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05839.84万元减少143580万元。1-10月份累计执结执行案件593件,比去年同期552件多41件,同比上升7.43%。累计执结标的金额113021.6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30870.14万元减少17848.53万元。累计执行结案率87.46%,与去年同期的86.12%上升1.34%。
3.未结案件情况
10月份未结案件470件,比去年同期的835件少365件,同比减少43.71%,其中诉讼案件未结385件,与去年同期的746件相比少361件,未结诉讼案件中海事海商纠纷案件318件。执行案件未结85件,与去年同期的89件相比少4件。
(三)扣押、拍卖船舶(根据各业务庭上报数据)、信访和审判监督情况
10月份扣押船舶6艘,拍卖、变卖船舶6艘。1-10月份扣押船舶29艘,拍卖、变卖船舶67艘。无信访、申请再审案件。
(四)案件上诉及二审情况(以收到二审结案卷宗时间为准)
1-10月份移送上诉案件235件,其中管辖权异议上诉11件。二审审结250件,其中维持192件、撤销原裁定2件(审监庭)、发回重审10件(审监庭4件、行政庭1件、宁德庭1件、涉台庭2件、福州庭2件)、改判11件(审监庭6件、涉外海事庭1件、福州庭2件、海商庭1件、审管办1件)、撤销原判决4件(行政庭3件、审监庭1件)、调解7件、撤诉24件。
该统计数据与司法大数据平台中审判质量管理指标(2023版)的统计口径存在一定差异,仅做内部统计台账使用。
(五)省院再审情况
1-10月份无省院再审案件。
(六)主要指标分析(以系统数据为准)
审判质效指标数据来源于福建法院司法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审判质量管理指标(2023版),具体质效情况如下:
1. 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
1-10月份结案率为81.34%,同比上升11.26%,但在全省法院中排名垫底。平均结案时间为91.49天,高于45.63-82.26的参考区间范围,反映出我院案件审执周期偏长,各审判执行部门应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结案率不低于上一年度,系我院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
2.审限内结案率 参考范围:78.58%-93.51%
审限内结案率=实际审执天数在法定审执期限内的结案数/有法定审执期限案件结案数。其中有延长、扣除审限的不计入法定审执期限内的结案数。
1-10月份审限内结案率为89.58%,位于正常区间,但与地方法院相比偏低,全省法院均值为95.59%。
3.审限变更率 参考范围:5.88%-21.82%
审限变更率=办理审限变更的案件数/有法定审执期限案件受理数,审限变更是指扣除、延长的案件,不包含程序变更案件,如简易转普通。1-10月份审限变更率为10.93%,位于正常区间。
4.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 参考范围:0‰-6.51‰
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超12个月未结案件数/上年度结案数
1-10月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为3.84‰,位于正常区间。
5.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参考范围:民事1.76%-6.19%、行政2.84%-13.07%
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一审裁判被二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一审判决结案数+可上诉裁定结案数+法赔案件决定结案数)
1-10月份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民事类5.57%,位于正常区间。行政类14.29%,高于参考区间,说明审判质量出现下滑。1-10月被改判、发回、撤销案件合计29件,相对集中于三个部门,请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予以重点关注。
6.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执行标的到位率
执行完毕率=执行完毕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参考范围:28.59%-45.27%
1-10月执行完毕率为65.85%,高于参考区间。
首执案件终本率=首次执行终本结案数/首次执行结案数
参考范围:26.86%-48.65%
1-10月首执案件终本率为28.54%,位于正常区间。
执行标的到位率 参考范围:30.78%-54.81%
1-10月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1.79%,高于参考区间。
7.一审服判息诉率 参考范围:87.27%-93.27%
1-10月一审服判息诉率为73.80%,同比下降12.12%,说明当事人对裁判的认可、满意度有所下降,审判效果有待提升。
8.案件比 参考范围1:1.44-1:1.59
1-10月案件比为1:1.41,低于正常区间,反映出我院在节约司法资源、防范程序空转等方面表现较好。
9.法官年人均结案数
1-10月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为68.30件,同比增长4.76件。全省法院均值为185件。
10.上诉案件移送时间
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上诉案件移送总天数/上诉案件数
1-10月我院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为83.34天,同比上升28.14%,远高于55.25天的全省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虽有移送二审法院时间与二审法院立案时间间隔较大的因素,但同时也存有上诉案件久拖不移现象。今年以来上级法院高度重视上诉案件移送时间,已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各审判业务部门及院领导一定要重点关注,加强管理,杜绝人为拖延现象。
11.当庭裁判率、庭审直播率
1-10月份当庭裁判率为10.06%,比去年同期的13.99%下降3.93%。1-10月份庭审直播率为32.42%。
该两项指标今年仍为市效能业绩考核核心指标,根据指标要求,今年当庭裁判率应达到13.65%以上,庭审直播率应达到61.49%以上。
现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时间,完成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该两项指标事关本市对我院的年终绩效考评,请院领导、庭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终达到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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