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首期厦门海事法院涉外法治沙龙暨第十三期青年理论学习交流会在厦门海事法院涉外海事法庭举办。
本次活动以“《纽约公约》司法适用经验学习交流”与“涉外法治人才学习心得交流”为主题,旨在通过业务研讨与思想交流,激发厦门海事法院青年干警以青春动能,投入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红岩,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玲及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萍萍等出席活动。
活动在主持人、涉外海事法庭庭长陈延忠精彩开场白中拉开帷幕。
周红岩围绕涉外审判的“变”与“新”,强调涉外法治事业的关键在于“人”与“场”,并指出厦门海事法院始终重视专业化人才建设,通过拓宽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能、注重实务演练等方式,着力打造政治素质过硬、国际视野开阔、专业能力精通、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的人才队伍。涉外法治沙龙等系列活动的举行,将有效助力厦门海事法院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活动第一单元的主题为
首先发言的是来自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的郑新颖法官。郑法官从我国适用《纽约公约》的司法审查发展出发,重点探讨了被撤销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并认为,基于纽约公约第五条的英文原意,一国法院对于是否不予承认和执行被撤销的仲裁裁决具有自由裁量权。域外实践中也存在少数被撤销的仲裁裁决得到承认和裁决的情况。
来自涉外海事庭的李慧法官,围绕“纽约公约与国之大者”这一核心问题,指出在适用《纽约公约》时须统筹兼顾经济、政治、安全等多方面的国家利益,并通过案例展示了适用公约的司法实践。
第三位分享的是来自涉台庭的法官助理李铮,其梳理了《纽约公约》适用时的步骤及若干注意问题,并就公约的适用范围、仲裁协议或裁决是否满足程序因素等问题予以分析。
来自涉台庭的胡伟峰法官、研究室的李越法官及福州法庭的法官助理姜昭琪作为第一单元的与谈人,分别围绕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的经典案例、临时仲裁在海事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我国推动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建设的实践等单元主题分享了见解与思考。
该单元由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王岩法官主持。四位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培养法学硕博士项目的青年干警,分享了求学经历及学习心得。
首先发言的是来自研究室的朱小菁法官。她把攻读博士学位的过程比喻为攀爬崎岖山路,认为求学时光开阔了视野,扩大了认知,培养了多元视角,也感悟到必须坚持长期主义,才能不断突破自我。最重要的是应在规则自信的基础上汲取两大法系的精华。
来自福州法庭的刘玉蓉法官,是厦门海事法院首个参与联合培养项目的干警,其分享了求学期间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交流、前往欧洲参观WTO总部的经历。
来自涉台庭的张珠围法官则回顾了自己努力积累英语知识和案例的过程,城大的学习经历如同一面镜子,让其认识到“在很多领域,我们不再是追随者,而是有能力与国际对话的并跑者,甚至在某些领域开始呈现领跑者姿态。”
来自执行局的林佳明不久前刚自香港城市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归来,他深刻感受到院党组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前瞻性,并分享了自己在比较法研究的过程中,对于内地司法体系和普通法系各自特点的体会。
四位发言人的精彩讲述引起了强烈共鸣,该单元的三位与谈人涉台庭的法官助理游蔡墨、江西上饶中院交流至我院工作的法官助理张恒源以及来自执行局的法官助理杨鋆庆结合自身经历,从提升专业素养、交流学习经历和执行工作收获等不同视角,分享了真挚的感悟。
在自由讨论环节,来自立审执及综合部门的王炜法官及法官助理唐婉、王奇、李由真、刘婷婷等干警有感而发,分别从涉外执行的艰辛、立案、审判工作的精进及精品案例的撰写等方面,分享了自己参与本次活动的收获以及对未来工作的展望。
陈萍萍专委对本次沙龙作总结发言,指出涉外海事审判考验的是政治站位、法律技艺与国家担当的三重智慧,下一步将加强厦门涉外海事法庭建设,不断提升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希望青年干警们努力钻研,成为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功底、通晓国际规则的涉外法治专门人才。
此次涉外法治沙龙的举办,是厦门海事法院依托“海海人生 事事有为”年轻干部培养工程,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下一步,厦门海事法院的青年干警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不断筑牢思想之基,锤炼涉外法治过硬本领,让青春与法治同行,让理想与时代共振,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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