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快速作出海事强制令,及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企挽回损失五百多万余元,展现了该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促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作为。
该案申请人是一家民营石材生产企业,其进口的石材在运抵目的港厦门后,被新加坡船东以与案外人(国外租家)之间存在纠纷为由而留置。案涉货物滞留码头两月有余,申请人因无法提货投产导致工程延期损失,且石材滞留码头持续产生大量堆存费用,故依法向厦门海事法院提出海事强制令申请,请求强制该新加坡船东交付货物。厦门海事法院在收到材料后对相关证据进行细致审查,迅速安排听证、组织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并综合评估强制措施的必要性与适当性,最终依法裁定准予海事强制令申请。强制令作出并送达后,被申请人依法履行并放货,申请人提取货物投入生产,合法权益得到了快速有效的保障。
该案审理中,厦门海事法院秉持“快审慎行、依法有度”原则,一方面通过快速响应、及时听证,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为市场主体争取宝贵的风险处置时间;另一方面严格把握适用条件,依法平衡双方利益,确保在充分发挥海事强制令高效救济作用的同时,保障航运贸易秩序顺畅,以司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赢得企业信赖。
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持续加大涉企案件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办理,以优化诉讼服务、专业高效裁判、发布司法指引、完善多元化解决机制等方式,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厦门海事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理念,提升涉企审判执行质效,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在海上运输、航运贸易等领域的合法权益,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地址:厦门湖里区金尚路906号 邮箱:hsfy@xm.gov.cn
版权所有:厦门海事法院 Copyright 2020-2030 www.xmhsf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rd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厦门海事法院 闽ICP备1001246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1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