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跑路,张某和等14名船员四个月工资无着落,厦门海事法院开辟绿色通道,仅用2天时间,就将73万余元的巨额欠薪通过调解顺利索回,得到当事人的高度称赞,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8月14日,张某和等14名船员从石狮赶到厦门海事法院,诉请判令石狮市某船运有限公司和抚州市某船务公司支付船员工资计73万余元。
厦门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田兴玉第一时间就介入了解案情,在做好船员安抚工作的同时,鉴于负有给付船员工资义务的被告抚州市某船务有限公司的老板已经“跑路”,旋即通知另一被告石狮市某船运有限公司派人前来调解。考虑到既要尽可能挽救中小航运企业,又要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院没有采取强制扣船措施。庭长田兴玉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释明在航运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只有船舶尽快恢复营运,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降低风险,渡过难关的道理。石狮市某船运有限公司最后同意第二天付清所有工资款项,14名船员也表示继续回到船上工作。
法院如此快速讨薪成功,让张某和等14名船员十分感动,近日,他们又专程来到厦门海事法院赠送一面“为民公正执法,化解劳资纠纷”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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