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4日会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针对11类民事纠纷,制定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助力人民群众诉讼更便利、解纷更高效。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再次就推广应用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联合印发通知,自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应用67类示范文本,其中,新增56类,修订第一批11类试行文本,囊括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个领域、合计67类常见多发纠纷。
海事领域涉及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四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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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将结合工作实际与群众诉求,积极稳妥地推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运用,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完整版示范文本及相关指导,做好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流程引导工作,为如期实现示范文本线下线上同步推广使用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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