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福州法庭干警结合学习詹红荔精神、“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活动,愈加感到开展这些活动一定要与本职工作相对接,从一点一滴做起,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夯实、沁润到审判工作的每一环节,点滴中方显司法为民情。
近日,一位北京的律师千里迢迢赶到福州法庭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在立案环节,立案人员审查发现材料不全,不完全符合立案条件,但因为是诉前保全案件,时间紧迫,在立案同时,审判人员便草拟法律文书,待相关材料传真至法庭及保全费用和担保款项打入本院账户后,立即作出保全裁定并前往海事部门调取保全证据,整个诉前保全案件不到四十八小时就完成。律师对法官的高效司法赞不绝口。
案件在审理阶段也一样,干警们用实际行动践行詹红荔精神,倾心为民。如一起纠纷由于案情较为复杂,需要较长时间开庭审理。不巧的是,这位当事人第二天要在其他城市参加会议,为此不得不在九点之前登上最后一班客机。我庭的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放弃午休和晚上休息时间连续开庭;又如为了调解案件,法官们常常深入偏远沿海渔村,主动上门服务,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尽力尽职。
诉讼结束后往往还有一些退费等事项,法庭改变以往做法,及时、主动清退诉讼费用。每月结案后,及时制作诉讼费用清退清单,并发通知提醒当事人可以提出退费申请,方便当事人及时、有效地提出诉讼费退费申请。
可以说,作为一线基层干警,福州法庭人员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入手,努力做到每办一起案子就化解一份矛盾、增加一份和谐。
(福州法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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